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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o n g F e n g . G o v . C n
經初步審定,我單位擬對申請人苗利華因繼承被繼承人高舉生前購買的房屋坐落于:
東豐鎮西街36,幢號:83,房號:17,結構:混合,房屋總層數:6,所在層數:3,建筑面積:45平方米,設計用途:住宅,房權證東字第041156號。
高舉于2019年9月30日因病死亡,苗利華、高銘聲稱,被繼承人高舉沒有繼父母、養父母、此外沒有其他任何子女;高舉生前沒有設定遺囑,未與他人簽訂撫養協議,亦未以任何形式處分該財產。高銘聲放棄繼承高舉上述房屋遺產的份額。苗利華申請繼承高舉的全部遺產份額。綜上,高舉生前購買的上述房屋產權遺產的全部份額由苗利華一人繼承。
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四條、《不動產登記操作規范》(試行)1.8.6.5的規定,現予以公告。如有異議,請自本公告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將異議書面材料送達我機構。逾期無人提出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我機構將予以繼承轉移登記。
異議書面材料送達地址:東豐縣不動產登記中心(東豐縣政務大廳一樓)
聯系方式:6208007 聯系人:劉力
公告單位:東豐縣不動產登記中心
2022年5月7日